孟子曰:「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實在找不到其他比這個更能安慰我現在心情的話了!
找房子,這可是到國外留學的大事。尤其在德國,入境之後有了住處,要到自己居住城市的民政單位(Ordnungsamt)去登記,登記的時候要準備好租賃契約以及護照,最後,承辦人員會給一張登記的證明(Bestätigung),這張證明,是將來延簽必要的資料之一。
剛到德國應該要到哪裡找房子?!(在德國境內搬家找房子亦然)
一、 學生餐廳(Mensa)裡有很多租屋的廣告,可以到那邊撕條子
二、 上網看租屋廣告也是可以。這可不是什麼仲介公司,而是由每個要租房子的人自己上網去登記的(註)
在房子的廣告裡,另外要注意Zwischenmieter和Nachmieter,前者是短期出租,多半是承租人又轉租的情形,後者則是承租人在契約未滿的情形下要離開,所以找個人來繼續承租房子,在這種情形下,其實等於就是自己和房東再簽過新的契約,不會受到前手留下來「禍害」的影響。
此時,手邊至少要有十則資料,一方面避免房子被租走,一方面也能藉由多一點比較找到適合自己的房子。資料收集夠了之後,就是開始一一打話去電話約時間看房子。
到目前為止,在德國搬過三次家,前兩次的經驗都還不錯,找房子也算順利,最後也歡喜交屋,唯獨這一次,這一次真是慘到極點,就差點沒有氣到腦衝血,放火殺人!
這次搬家決定的算是倉促,按照德國人的規矩「提前三個月解約」我得付房租到四月底,由於我的房東又讓我另外找後手(Nachmieter)來接房子,所以只要找到人來接房子,那我就可以按照原訂計畫二月底搬走,也因為這樣開始了接下來一連串的刁難。
我決定二月底搬走,於是在二月初我隨即上網貼出我要找Nachmieter的廣告,一星期之內就找到人接了房子,於是我才又著手進行下一間房子的簽約手續。這個Nachmieter在看房子的時候,就跟我提過想要買我的雙人床,事實上我也想賣掉,我跟本也不需要這張床了,而且我也不可能搬得走,再者,這張床是我的前手留下來給我的,當時他跟我的約定是「我接受他沒有刷油漆的房間」,然後他把床送給我,這些事情在當時可是有書面的約定,而大樓的管理單位在交屋的時候也允許了這樣的約定(在德國搬出去,一般來說是要負責刷好油漆的)。考慮之後,我覺得還是依照上一次的「交換」來處理這張床,於是我告訴我的Nachmieter,這張床給他,由他來負責油漆,至於打掃清潔的部份,我會整理乾淨再離開,對於這樣的協議,我們也做成了書面並且簽名。在交屋之前,我繼續發揮我潔癖的性格,盡量做到我能力可以完成的,而最後房屋管理人(Hausmeister)也覺得很滿意簽收了房子,並且也收走了當時我和Nachmieter協議的書面資料及我身上的鑰匙。表面上看來交屋的手續順利結束了,但事實上麻煩才剛要開始,而且麻煩是暗潮洶湧接踵而來阿!
3/8晚上,收到了Nachmieter寄來的e-mail,他告訴我,他被大樓的管理人員阻止搬進去,原因為何他不知道,就是通知我一聲,並且告訴我,他還想買我那張床。這樣的消息真是殺得我措手不及,我愣了幾秒鐘之後開始打電話去給我的房東去詢問拒絕得的原因(因為那個大樓太多所有權人,所以特別有一個管理單位在處理租屋的問題),偏偏房東告訴我,請我去問他委託的管理公司,然而我打電話去問管理公司,他又告訴我,情形他不清楚,還要再和房東商量(看吧!德國人互相推託的性格又來了),再來我接著打電話到大樓的管理室去問,他們才告訴我,已經收到了房東所委託的管理公司來信,因為我沒有油漆,所以不讓Nachmieter搬進去住。
這樣的說法實在讓我很不解,明明我們已經協議好了,也有了書面資料,連Hausmiester都簽收了,還有什麼問題?!隔天我甚至請一位德文非常好的學姐幫我打了一通電話到管理公司問情形,他們只是一直強調「要刷油漆」,什麼話也沒說便把電話掛了。下午,我撥空回到大樓的管理室去想把問題談清楚,結果換來的答案就是,管理公司不接受我們私下的協議,過去接受是過去的事情,現在就是不能接受,所以,我交屋的動作等於沒有完成,那Hausmeister簽收算什麼?!明明是你們委託Hausmeister去做這樣的工作阿,他竟然簽收了,那責任就不在我身上了,要不接受,當時不要簽收嘛!要不接受私下協議,當時也不要接受阿,什麼叫做「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而且竟然告訴我,接下來的房租我還是要負擔,直到四月底,或者我找到新的Nachmieter。
我的押金六百多歐在他們手上,即便我死都不管,死都不去油漆,我的押金要不回來,甚至他們找人去油漆,我還要補貼費用,為了我的押金,為了減少損失,我只好一面上網貼廣告繼續找人,一面想辦法回去把油漆刷好(在此感謝週末幫忙我刷油漆的朋友,即便發生這件事很令人生氣,但是因為這個油漆同樂會,讓我當天心情非常好,衷心謝謝你們!)
非常慶幸,花了兩個多小時把房子油漆完成(事實上,看到我房子的人都說,房子狀況很好也非常乾淨,實在不知道要油漆什麼)。當天下午有五個人來看房子,並且在已經有人決定確定要拿這間房子,和我約了星期一早上我交屋完成後,他要去簽約拿下這間房子,然後幫我負擔半個月的房租。本來以為房子的事情真的要告一段落了,終於我可以安心搬走,拿回押金,從此不干我的事,但是星期一去到管理室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我又錯了!
星期一早上,我提早到了管理室,打算盡快交屋完成之後,讓Nachmieter能夠順利簽約。Hausmiester跟我上樓,看了房子,又莫名其妙的跑出去,請了正在粉刷公共區域的油漆工人來,把牆上壁癌的地方用鐵板刮除,然後又補了油漆上去,還指著房間外粉刷過的牆壁對我說「你看,這樣才叫油漆」(真是好笑,要是我油漆那麼厲害,我乾脆就在台灣當油漆工就好,幹嘛跑到德國來!),接著又說房間裡的PVC地板太髒,地上有著他們的爛床留下來的鐵鏽痕跡(我的大床是木架,又不像他們小床是品質不好的爛鐵架,那個鐵鏽一定不是我的問題),竟然全部要我負責,還要弄到發亮!好阿,一個十幾年的房子,用了十幾年的PVC地板竟然要我刷到發亮,HOW CAN I?!我問Hausmeister應該用哪些清潔劑來來處理,他回答我,「你乾脆付錢,這種東西要用機器來刷洗,我請清潔員來處理,你等一下再過來一趟,問清潔員清理費要多少錢」,此時我心裡想,算了,那麼死要錢的話,我就付了,我不想再繼續跟你耗下去了,你有時間跟我耗,我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誰有美國時間跟你這樣「鬥智」!所以,我又等了一陣子,趁著清潔員來工作的時間問他要我付多少錢,結果,天不從人願,清潔員受傷了,他沒辦法工作,即便我給他錢,他也不能做!那他不能做,我就沒辦法交屋,連想花錢了事都沒有辦法,最後我只能去買清潔劑和菜瓜布,一個人一遍又一遍刷洗,弄到十根手指頭指甲縫幾乎全流血,手背上也是滿滿發紅刺痛的疹子,當場,根本覺得自己在被羞辱!
同樣的管理人員,同樣的Hausmeister,卻有著不一樣的標準,前後反反覆覆,用這種方式來刁難我,實在不知道用意何在,更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擔心過,面對一個外國人做這種事,有損人格有損國格阿!再多抱怨的話我也不想說了,今天下午還要去交屋,能不能夠順利完成還不知道,如果真要扣錢,那就扣吧,我是看清楚這些人了!
(註)以下是找房子的網站
http://www.studenten-wohnung.de/suche.php
http://www.studenten-wg.de/wohnungsmarkt.html
www.wg-gesucht.de
- Mar 21 Tue 2006 16:00
德國,其實不是這樣的!(六) 房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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